108:签订赡养协议 (第1/3页)
康志勇的事情通过法院已经得以解决,当初还口口声声威胁自己的人现如今全都夹起尾巴,在这个法制健全的社会谁也别想张狂。
康振书的事情因为一直谈不拢范哲只好代表村委会将他们告上法庭,今天就是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范哲早早的跟秀菊一同前往法院。
本来是想要带康振书一起去的,怎奈何他死活就是不出院子,所以只好由范哲来代表。
康振书的儿女走进法庭怒视了范哲一眼,眼神中充满了对他的憎恨。
伴随着木槌的响声,检察官宣布开庭。
“检察官我们不是不管,只是目前我们家的经济状况实在是困难,现在我们自身都难保了。”康志峰开始诉苦。
“我们家那口子常年吃药,而且这两年我父亲的药都是我买的,我也算是尽力了。”女儿随即也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啊,那可是我们亲生父亲,我们怎么可能不想管呢?只是现在力不从心。”
听到他们这样说范哲蹭的从椅子上站起来,用手指着他们呵斥道:“我要是个旁人,我真的想过去抽你俩大嘴巴子,这是你们该说的话吗?你们一个个住着小区,住着宽敞明亮的四合院,你们父亲呢?”
“肃静,肃静。”
秀菊轻轻的拽了拽范哲的袖子:“范书记这是在法庭,消消气,消消气。”小声提示道。
范哲冷哼一声,带着怒气坐下来。
“据我们了解你们两个人的家庭年均人收入都在二万以上,按照你们目前的情况是绝对有条件去赡养自己的父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在接下来的一番激烈争执中检察官宣布休庭。
几个人分别被带到了不同的房间,接下来将要进入庭外调解时间。
“你计划让他们如何解决这件事?”一名检察官对范哲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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