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这是来拿命换钱的 (第2/3页)
了看他手臂上的文身。
那是一只麻雀,趴在他手臂上活灵活现,嘴上还叼着一条蚯蚓。
用刘老三的话来说,这是他一出生时候祖辈就留在他身上的。
意思是他这辈子都只是一只吃虫子的麻雀,难有起色。
但是那条蚯蚓却又成了一个例外。
在山海经里面,蚯蚓,又被称为地龙。
万年藏于水土中,一遇彩虹化作龙!
麻雀自然是吃不了地龙的,不过朱雀却是可以。
他祖上把这两个生物以这种形式文在他的身上,意思就是,缺少一个贵人。
如果有一天贵人出现,他这只小麻雀,就可以成功吃掉地龙,跃上枝头,化作朱雀。
不过他这都五旬往上,大半截身子埋在土里面了,还没有遇见贵人,再往后,也就没有什么盼头了。
秦寒狠狠的打了一个哈欠,对于刘老三的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心情去关心他到底会不会变成朱雀。
变成朱雀又如何,也是一个男人,又不能解决秦寒睡眠的问题。
“要我说啊,你这只小麻雀,嘴巴太小,就算是最终可以变成朱雀,但是在吃掉地龙之前,也得先把你噎个半死,弄不好,连命都要丢掉呢!”
小个子此时提醒了一句,到了他们这个年纪的人,多多少少对这些东西都有一点研究。
刘老三点了点头,表示很赞同小个子的话:“这不,我故意每天扮成乞丐在街边要钱,就是不想被那个贵人发现,最后死于非地么。”
“只是没想到当了乞丐之后,我挣得钱反而更多了,这不,保时捷都买上了!”
刘老三说着走到一辆保时捷后边,从后备箱拿出一套衣服给自己换上,又将头上的假发套摘下,洗了把脸。
摇身一变,之前那个脏兮兮的臭乞丐竟然变成了一个颇有几分魅力的中年大叔。
长得是磕碜了点,但保时捷的车钥匙,就是一个人身上最好的点缀。
三人齐步走进了不远处的咖啡厅,一人点了一杯咖啡继续等待。
按小个子的意思来说,这一次去探的秘境等级太高,凶多吉少,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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