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太爷往事

第二百四十七章太爷往事 (第2/3页)

让我自己都觉得诧异。

感情洋人里边也有神棍?

这种画饼充饥的话,傻子才信。

但洋教父一没让我信教,二没让我交会费,还免费送一个项链。

带着也不吃亏。

抱着一点侥幸的想法,爷就一直带着这个十字架。

刚开始的时候,带着这玩意儿,还没什么感觉。

但是带久了以后,总感觉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人在睡梦中偷偷摸摸盯着爷看。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很是奇怪。

爷本来准备将这东西丢了。

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爷从贫民窟出发,在上班的路上,忽然遇到了一个死人。

一个穿着华贵的贵妇,躺在血泊中,太阳穴中了一枪。

血水混合着脑浆,咕嘟咕嘟流淌。

死的不能再死。

爷不是第一次看见死人,但死的这么凄惨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

所以爷脑袋一懵,就想赶紧从女人身边跑过去。

万一跑得慢一点,杀死贵妇的凶手折返回来给我脑瓜子也来上一枪,那爷可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可是让爷没想到的是,就在我和贵妇擦肩而过的时候。

我忽然感觉脖子上的十字架,像火烧一样,烫的我一个哆嗦。

我停下脚步,低头看十字架的同时,不经意间看到女人尸体的脖颈部位,散发着金灿灿的光亮。

金子的光泽……

我瞪眼一看,女人脖子桑,带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

我忽然想到传教士的话,难不成,这就是我发大财的渠道?

钱壮怂人胆。

看到金项链以后,女人的尸体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我喘着粗气,一把将项链从女人的脖子上摘了下来。

随后,一溜小跑,离开了案发现场。

贫民窟里,住着的都是穷人,洋国高层才不舍得在这种地方浪费公共资源。

我可以确定,附近没有摄像头或者监控。

我摘下项链的时候,也特别注意,用衣服裹着手,不让自己有一道指纹,留在案发现场。

果然,没有任何人来找我的麻烦。

项链,神不知鬼不觉,成了爷的囊中之物。

爷把金项链当了以后,换了钱在唐人街,自己租了个店铺做小生意。

让我没想到的是,自那天以后,我总会在十字架的引导下,出入一些命案现场。

街头,珠宝店,当铺,甚至是别人的家中。

每一次,我都能从被害人身上,摸到各种价值不菲的珠宝财物。

就这样,爷的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离谱。

没过多长时间,就把大半个唐人街给买了下来。

人们都知道爷有钱,知道爷会生钱,却没一个人知道,爷的钱是这么来的。

有了钱以后,爷有大把的时间去花天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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