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深渊恶魔赫尔墨斯 (第1/3页)
赫尔墨斯是混乱之地一只最普通的恶魔,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诞生的,初生时只是一只外表丑陋的鳞甲爬行动物,实力很弱小,这个阶段还不足以被称为恶魔。
漫长的岁月里,凭着本能躲避危险吞吃弱小,实力渐渐强大,体型也越来越大,本体长到十多米高,获得了种种奇妙的能力,可以变成类人型的模样,这时候才被同类认可,称之为恶魔。
这个门槛以大陆上的方式来划分,便是六阶。
混乱之地有不计其数的恶魔,有些生来就无比强大,随着岁月越来越强,是暴虐的化身,称之为恶魔领主,赫尔墨斯原本就在一名恶魔领主麾下。
他本身没有名字,通过各种遗迹遗址,学会了许多语言,给自己取过很多名称,偶然得到一把断剑,剑柄上刻了“赫尔墨斯”这四个字,觉得很好听,便用此作为自己的名字,一直用到了现在。
赫尔墨斯这样的恶魔在混乱之地谈不上地位可言,想要成为恶魔领主基本没可能,他得知世界上存在另一个安详的大陆,有无数可口的血肉可供吞食,是所有恶魔向往的地方。
历史上曾有人使用恶魔仪式召唤出赫尔墨斯的分身,让他真切体会到了这个世界的美好,从那之后,无时无刻不在想办法,真正穿越到那个世界去。
无数恶魔都想来到新纪大陆,可是连伟大的恶魔领主们都没有办法,只有时不时出现的空间缝隙可以碰运气。
运气好空间缝隙的另一头就是新纪大陆,运气不好就是无尽虚空。
当一个不稳定的空间缝隙出现时,赫尔墨斯毫不犹豫钻了进去,空间通道充满破坏性,他坚硬的鳞甲都支撑不住,等抵达另一头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
好在还留有一口气,恶魔生命力顽强,只要吞吃足够的血肉,他可以很快恢复过来。
他,恶魔赫尔墨斯,终于本体来到了新纪大陆!
赫尔墨斯嗅到了血肉的味道,本能驱使着他,村落里都是些弱小的人类,根本无力抵抗恶魔,很快就全部被他吞食。
然而新纪大陆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美好,人类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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