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章 强发公债 (第1/3页)
1939年4月,国民政府开始发行建设公债。
这次建设公债总值为法币六亿元。面值为10000、5000、1000、100元四种,年息六厘,每年付息两次。
发行后前两年只付利息,两年后每年抽签还本两次,25年偿清。
同月,经国民政府财政部、孔祥熙和委员长同意,军统局上海区开始在上海发行爱国公债。
所谓的“爱国公债”,实际上就是建设公债,但利息只有四厘,每年付息一次。总额为法币两亿元。
这当然是上海区区长孟绍原提出的。
将建设公债改头换面在上海发行,为国家募集更多资金,同时,年息从六厘降低至四厘,每次付息从两次降低到一次,能够让国民政府极大的减少财政负担。
而孟绍原提出的要求是,成功发行的公债中,他将提取十分之一当做上海区的活动经费,也就是二千万法币。
和多发行两亿元法币,以及从降低减少利息获得的回报相比,这两千万法币也就不算什么了。
孔祥熙爽快的答应了上海方面的要求。
这能够让国民政府国库得到充实;第二,也算是回报了一次孟绍原。
只是,上海的那些商人们,尤其是汉奸商人,真的是倒了血霉了。
刚刚开了一次所谓商界大会,被好一通剥削。
接着,又被强行摊牌爱国公债。
不买?
你不买试试!
先给你扣上顶不爱国的大帽子。
不购买爱国公债当然就是不爱国了。
然后,那些特务天天待在你家里,威逼恐吓,闹得你老婆孩子天天提心吊胆。
这还不算什么,最过分的,是在那次商界大会后,为了维持工厂公司经营,不得不向孟绍原……不是,不得不向军统局上海区借了高利贷……贷款的商人们。
你但凡只要流露出一丝一毫不想购买爱国公债的想法,当场就逼着你卖厂卖公司卖房产汽车还钱啊。
你敢不买?
而奇怪的是,上海不仅有汉奸商人,也有正直的爱国商人。
比如上海工商联合会的会长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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