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地精也是可以杀绝种的 (第1/3页)
食人魔能学会读书吗?
也许有些可以,但至少刚刚那只不能。
它很蠢。
但再怎么蠢,它至少也算是智慧生物,比猩猩海豚什么的都要聪明得多。
两天前,潘龙找到了它,用一顿结结实实的暴打,让这家伙明白了什么叫“形势比人强”,然后,他就采用驯兽的手段,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硬是教这家伙在短短两天里面学会了几句话,以及“读书”这个动作。
这也要感谢他的“野蛮人”职业,这个职业的辅助技能里面,有“驯化野兽”。
野兽尚且可以驯化,何况食人魔呢。
所以,才有了刚才旅馆里面那惊人的一幕。
但假的终究是假的,这食人魔终究并不能读书识字。潘龙其实是弄了个骗局,忽悠了所有人。
他对此并没什么负罪感,盎歇牧师追求的,无非就是大家都喜欢看他的书;大家想要看到的,无非是稀罕场面。
乃至于,他想要的不过就是多一些报酬;那个食人魔想要的,不过就是活下来。
从结果看,大家都挺满意的。
大家都满意,那就很好。
至于那个“冥冥中对他饶有兴趣的伟大存在”……潘龙并不在乎。
且不说那个家伙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就算它是真货,难道还能跨世界去追踪自己?
要是它真能跨世界追踪,追到九州世界,他倒是很好奇,九州世界本地的神佛妖魔对于这个外来的黑户,会是什么态度?
是礼送出境呢?还是抓起来切片研究?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始终在友善之臂旅馆附近奔波。
他并没有离开这里太远,对于“铁矿不足”等一些传闻也毫无兴趣,就是在到处猎杀各种怪物,并且将怪物们的武器装备,以及身体上所有可以拿来出售的东西,全都装上了马车,运回了旅馆。
每隔四五天,他的马车就会载着许多货物,带着明显的血腥味,来到友善之臂旅馆。那些东西会在班力特老板仔细估价之后变成金币,进入他的腰包。
很快,他在这一带就出了名。
和上次让食人魔学会读书的名声不同,这次他的名声没有了幽默和诙谐的意思,只有肃杀之气。
“血腥的马车夫”,就是附近的人们给他的绰号。
这个绰号一目了然,潘龙对此也没什么意见。
他并不介意杀死怪物,相反,他很乐意。
杀死这些家伙,既可以获得经验值,又能赚到钱,还能让附近的平民过得安全一些,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那些被他杀死的怪物们究竟该不该死,或者说该不该被杀掉这么多?他根本就懒得考虑。
北地每年都猎杀大群的妖兽,谁会在乎妖兽该不该杀?
除非有环保局的人跳出来,拿着国家法律警告他“某某生物是保护动物,杀了要坐牢的”,否则潘龙并不会在乎把它们杀绝种的问题。
反正,食物链从来不是靠着那些珍稀动物维持的。
这些天,他杀了四只食人魔、六只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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