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帝国四大将军 (第2/3页)
虽然它不会治疗术,但战斗力强大,配合每场战斗原地满血复活一次,完全能够冲进敌人堆里面开无双。
就是太没人性了一点……
在潘龙看来,人性是一件大事,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事。有人性才能算人,没了人性,人无非就是人形的魔物。
九州大地上从来就不缺邪魔外道,很多邪派中人的所作所为,甚至比妖魔还凶狠残酷,比妖魔还令人憎恨。
事实上,相对于妖魔鬼怪,邪派中人往往更惹人恨。对于朝廷来说,只要老老实实交税,是人是妖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百姓来说,只要不找他们的麻烦,妖怪也无所谓。
在这个世界上,好坏才是关键,至于人和妖怪的分别……至少在北地,潘龙没见到很在乎这个的人。
北地之中,拥有特殊血统或者说妖怪血脉的人并不稀罕。脑袋上多个角,或者是双手长得像爪子一样,再或者有那么一截尾巴,都不算什么大事。无非有了角不适合戴头盔,爪子吃饭不方便,长着尾巴需要在裤子后面开个洞……仅此而已。
相比之下,那些以人为食的,杀人练功的,残酷折磨无辜吸收怨气的,心理扭曲以别人的痛苦为乐的,修成神通高高在上视凡人如蝼蚁的……才是大家最憎恨的对象。
北地人分辨敌我的方式是很朴实的,一起吃饭喝酒,那就是朋友;找麻烦抢好处,那就是敌人。简单明了,没有半点纠结。
穿越之前那个世界里面某些艺术作品所构想的“人妖之恋不为社会所容”的桥段,至少在北地,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能搞上一个妖怪女人/男人,那是有本事,大家羡慕嫉妒还来不及呢!头顶的角,身后的尾巴,脸上的鳞片,指尖的利爪,那都是祖先魅力过人的证明!
就比方说莉莉娜,如果她不是月之女神转世的话,就是她的祖先里面,有人泡到了月之女神的化身,甚至于让女神化身为他生孩子,才有了这个长得跟月之女神几乎一模一样,身负月之圣痕的后代。
拿着这枚珍贵的吊坠,想起那个命运多舛的单纯少女,潘龙就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东西在我手上也没多大用处。”他说,“我能感觉到它有强大的力量,但这份强大的力量,并非人人都能运用的。”
“多少总有些帮助吧。”村长劝道。
潘龙想了想,点点头,把它挂在了自己脖子上。
“那我就暂时借用一下吧,等这一仗打赢了,大家回来之后,再还给她。”他笑着说。
村长也笑了,笑容之中却没有什么信心。
虽然潘龙昨天夜里的袭击,的确是沉重打击了至圣军团,但作为帝国四大军团之一,至圣军团的核心支柱并不是那些随便哪里都能收编一大群的流氓土匪之类,而是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
只要那些狂信徒们没死很多,他们就谈不上什么实际损失。
更不要说,这次至圣军团其实没来多少人,就算全损失掉,对他们来说也远不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至圣军团本质上就是唯一神教大祭司“至圣者”色列斯的私人部队,只要他还活着,哪怕是部下全都损失光了,他也能在短时间内再重建至圣军团。
以唯一神教在弗瑞斯帝国的影响力,想要组建一个军团,本来就只是分分钟的事情而已。
这一点,潘龙也知道。
他还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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