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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页纸的第七行 (第2/2页)
归路开始,正常的定义就异于他人了。
苏溪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和一个面包——都是刚刚在楼下便利店买的。
她一边急匆匆地吃着,一边掏出了背包里的其他东西——比她的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一份是从公安局拿到的卫东和案件的大部分物证。
还有一份档案袋,上面标记着市检察院。
这就是她这次的行动计划:在二审前拿到公安局的原始案件资料和检察院的完整资料。拿到这些原始资料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寻找真相,顺带着,她希望,因为这些原始资料的丢失,二审日期会延后。
现在,最最重要的,就是时间。
她看着面前的两个厚厚的档案袋,长舒了一口气,现在,她已经提前完成了任务。
苏溪快速地翻查了一下公安局的文件,终于找到了。
这是她之前从没见到的一份资料。
上面是美亚特健身中心文汇路店去年的所有会员资料。
一共一百八十八人。
警方并没有把这份资料交给检方,也没有出现在一审的法庭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警力充分到调查每一个曾经出入过案发现场的人,这并不奇怪。
这份资料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让苏溪看到。
在第四页纸的第七行。
王之夏,男,三十四岁,通惠路34号福安小区1栋1708,135××××××××。
苏溪只认识一个王之夏,住在福安小区的三十三岁的检察官王之夏。
卫东和案件二审的检察官王之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