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初步判断 (第3/3页)
有着联系。毕竟,在此之前伦敦的治安一直还算不错,最近一年多并没有发生爆炸案件。连续发生两起案件,那么犯人只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伙人。
与伦敦桥的情况不同,kingscross作为重要的密集交通枢纽是有着监控摄像头的。因为,伦敦的火车站的治安也曾经不好过。火车站治安不好,是个世界问题。
那么,如果犯人是一个人的话,就需要先将监控摄像头想办法暂时解决掉。不能破坏,如果破坏的话,很有可能会提前引起警卫的注意。
郑元礼能够想到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方案:团队作案,这就像是舞台上的近景魔术一样。一个人首先去引开观察者的注意,吸引注意有很多种方式,比如卡住摄像头的视角,不过这个卡住视角不能只卡一次,要在48小时中换不同的人多卡几次,这样警方在侦破的时候就不会知道谁在什么时候装的炸弹了。就算是警方现在在看监控录像,也不一定能看得出到底是谁把炸弹什么时候放进了广告箱内。
第二种方案:个人作案,这个方案的话,就简单的多了,犯人只要提前48小时把炸弹以上放进广告箱就可以了。因为目前视频只保留48小时,多了就会被掩盖。但是这个方法存在一个问题,那就炸弹存在被提前发现的可能性。这种规模的作案,以及考虑到犯人应该是出于某种政/治诉求才进行的爆破。那么,犯人就不太可能让自己出现这种程度的风险。
综上所述,初步推断,为有组织的团队作案。
作案人员规模4-5人。
曾经有过一个理论说,连环杀手会再去到现场观看情况,甚至有人会出席被害人的葬礼寻求快乐。这个理论作为定论,是不正确的,不是所有的连环杀手都一定会这么做。只有一小部分会回到现场,而且回到现场的动机和理由也各不相同。
实际的情况是,有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的连环杀手会作出这种事情。这个比例不高,不过也不算低了。
4-5人规模的团队作案,必然会有人会到现场。原因很简单,这种规模的案件,对团队每一个人的心理刺激都是极为严重的。每个人的心理素质是不尽相同的,一定会有人忍不住想回到现场看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