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一个女人的改变 (第3/3页)
根的伤势才恢复,孤男寡女摩擦生热,避免不了互生情愫,自然而然就住在一起了。
这一生活就是两年,他们虽然没有办结婚证,却按照苗寨当地的风俗办过一次酒席。阿根原本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幸福,可两年后,一张从县里发来的调令书,却打破了生活原有的平静。
马倩支教三年,教育部门打算把她调回城市上班,拿到调令书马倩激动得睡不着觉,阿根却心事重重,坐在油灯下唉声叹气。
他心里很清楚,马倩这一走,很有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回苗寨,两人的小日子怎么办?可他看出了马倩的心思,知道自己无法挽留,只好忍痛让马倩离开了。
马倩被调到县一中上班,阿根掏出积蓄租了套房子,两人过了一段时间的同居生活。可阿根毕竟是苗人,不太习惯城市里的生活,再加上他放不下寨子里的父老乡亲,仍旧会不时挑着担子返回苗寨。
马倩是城市里长大的姑娘,当初进山支教也是为了熬资历,搏个美好前程,城市里的灯红酒绿逐渐改变了她的单纯,渐渐的马倩回家越来越晚,和阿根的话也少了,经常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沉默寡言几天不说一句话。
阿根知道马倩的心思,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就算爱情被冲淡,也还有亲情,就算没有亲情,两个人互相在一起的生活也演变成了一种习惯。
他舍不得马倩,所以小心翼翼呵护着来之不易的生活,可惜事与愿违,一个男人的出现,彻底唤醒了马倩对于物质生活的向往——这个人就是杜明。
很老套的情节,杜明是在给女儿开家长会的时候认识马倩的,当时就被吸引了,对她展开十分猛烈的攻势,又是名牌包包又是化妆品的。
最初马倩说什么也不答应,杜明就想了个办法,借女儿初中毕业的机会,单独约马倩出来,说要好好答谢她对女儿的付出。
马倩喝完一杯酒就人事不省了,天亮时醒过来,发现自己居然光着身子睡在杜明床上。
经过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她没有选择大吵大闹,居然主动问杜明,能不能娶自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