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过往云烟 (第2/3页)
证据呢?”
另一边,韩煜接到了电话,在黎文语家里的地下室里,发现了一套化妆品,用箱子装好的,在化妆箱的梳子上,发现了属于董玥的头发。另外,地下室里还有很多浅绿色的裙子和高跟鞋,都是同样的款式,和之前死者身上穿的款式一样。白一帆将那些照片打印出来,走进审讯室,递给了程嘉轩。
黎文语坐在对面,看着那照片,脸色变了变,但依旧摆弄着自己的指甲,没有出声。
李畅在旁边拿出一份资料,“这个人,你总认识吧,她叫任弈秋,15年前被发现死在了山坡上,穿着浅绿色的裙子和高跟鞋,涂着红色的口红,还涂了红色的指甲油,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有口红的痕迹。”
如果说黎文语之前都很淡定,那么在看到任弈秋的照片后,她就不复之前的模样,她用力的将任弈秋的照片和资料挥手扔在地面,仿佛多看一眼她都觉得恶心,她突然笑了起来,“是,这个贱人早该死了,那些勾搭男人的女人,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妄想着飞上枝头变凤凰,我这是替天行道。”
说起来,黎文语也是一个挺可怜的人,她家里很有钱,有钱到她可以不用工作,随便玩乐,一辈子也是吃穿不愁的。她从小就被当做公主一样长大,家里人很宠爱她,几乎是人人都依着她,所以她从来就没吃过任何的苦,而她的人生改变是从婚姻开始的。
年轻的时候,黎文语确实很漂亮,可是她的漂亮太有攻击性了,由于娇生惯养的长大,她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很多人顾忌她父母,会给她面子,但也有很多人看不惯她,便不会理睬她。那年她偶然认识了一个男人,叫做任少辉,他皮肤白净,长的是玉树临风,而且还是那个年代少有的大学生。他性格也很温和,待人有礼,可以说他几乎没什么缺点,但是他是从山里出来的,家里条件不好,但他也从没有自卑过,或许是读书多了,内心自然就充实了。他有一个发小,叫做任弈秋,两人是一个地方的,也是一起考上大学的,任弈秋长的很清秀,属于小家碧玉的类型,加上性格温柔,也是很受欢迎的人。
任少辉和任弈秋本来是同乡,加上任少辉比任弈秋稍微大了点,一直拿她当妹妹。但任弈秋却对他很是崇拜,对他的心思可不止是兄妹之情,知道任少辉只是拿自己当妹妹后,她便把这份感情埋在了心里,生怕要是说破了,就连朋友也没得做。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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