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十四章 未别离 (第2/3页)
这森罗天下的猪都能飞上天去。”
姜阿源道:“我不管,你就是欺负我了,你要是不补偿我,我就告诉方先生去!”
王元宝此时早就慌了神,姜阿源是剑器司署工头姜山的妹妹,若是给他知道了,自己怎么好意思再去剑器司署,更何况姜阿源说是要给方先生去告状,那更是不能的,方先生是姜阿源的老师,这要是给方先生知道了,脸面就不用再要了。
王元宝下定决心道:“那好,我该怎么补偿你啊?”
闻言,姜阿源嘴角勾起了小狐狸得逞般的狡黠笑容,但却只是一瞬即逝,表面上仍是可怜兮兮道:“这可是你说的,不能反悔哦!”
王元宝巴不得姜阿源赶紧答应,忙道:“我绝对不会反悔的,我对这佛祖发誓!”
见王元宝都用佛祖来赌咒,姜阿源这才露了笑容:“这可不是我逼你的,是你自愿答应的哦!”
既然已经认了倒霉,王元宝自然不会再给姜阿源反悔的机会,连连点头。
“那好,今天的课业我不想学了,我想去白头山,听说那里有好玩的东西,你必须陪我过去。”
姜阿源说罢便拉扯着王元宝向着蛰龙巷外走去,王元宝本来打算说些什么,但却给姜阿源生拉硬拽地给拽出了蛰龙巷。
好在日近天中,白头山再怎么阴森,有什么精魅,也不会选择日头正盛的时候出没,毕竟阳气鼎盛,只要不是修炼出了阴丹的精魅就绝对不会选择白天出没,白日里的罡风比之夜晚要更为厉害。
蛰龙巷口的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见得王元宝给一个红裙小姑娘拽出了巷子,不由得幸灾乐祸起来。
“唉,这方两的入室弟子就是不一样,连个女子都能够如此有城府,略施小计就让个傻小子俯首帖耳,唉,什么时候,女子也比男子要聪明了?真是阴盛阳衰啊,观里的女子,啥时候回来也不能跟这小姑娘一般,要不,我十二楼城观的香火可就断了,还好,还好。”
正在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感慨的时候,一个身穿鹅黄色襦裙的窈窕女子款款走来,人还未至,刀却先来了。
小巧的裁衣刀如同一条白线,直取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的面门,人窈窕,刀却不窈窕,反而有些剑仙的杀伐狠辣之风,着实让人感到惊讶。
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伸手抓住激射而来的裁衣刀,笑道:“这位姑娘,这一手飞剑术用得着实炉火纯青啊,若是个一流的江湖人,只怕也挡不住姑娘这一刀啊,还好贫道灵巧,要不,掉下来的可就不是裁衣刀,而是贫道的眼睛了。”
身穿鹅黄襦裙的窈窕女子招招手,本握在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手中的裁衣刀,滴溜溜一转,飞回了窈窕女子的腰间,以锦衣道士的眼力,这手飞剑术,可不是表面那般简单,寻常江湖人中的剑客所学的驭剑术,只能出剑杀人,绝不能如同窈窕女子这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剑仙人物虽然也能召回飞剑,但这般灵巧的,却也只有与心神相通的本命飞剑。
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不由得瞳孔一缩,若是窈窕女子有杀心,只怕刚才,那柄疑似本命飞剑的小巧裁衣刀,早就插入了自己的眉心,唉,老江湖差点砸在小江湖的手中,真是后浪推前浪,前浪沙滩上。
古人这句老话,说得果然有几分道理,不过锦衣道士可不是寻常人物,能来得龙场镇,还如此高调地在蛰龙巷口卖卦,还没有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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