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白首不见狐鬼妖 (第1/3页)
一场秋雨,在大宋王朝十九州的版图疆域上,算不得什么,但是对于简镇而言,却是顶好的事,云州夏日溽热,简镇就在云州,自然是不能免于溽热节气。
雨水的多少,并不重要,顶重要的,是这场潇潇秋雨后的一场凉。
而这场秋雨,已连绵不绝地下了四五天。
简镇的青瓦白墙,都静默地沉寂在雨中,因为雨水的缘故,来往简镇的道路,湿滑难走,可是苦了行商的贩夫走卒。
“这雨,到底他妈什么时候能停?!”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恨恨地骂着,可是这雨,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愈发大了。
再怎么骂,也得避雨。
少年人裹紧身上的蓑衣,快步走进了街边的一家茶馆中。
有人恨,便有人爱。
“潇潇凭栏听夜雨,朝夕叶落不留情。
最是人间得意事,红袖添香不读书。”
这是简镇上最负文名的陈秀才饮酒八斗,大醉,兼着夜雨声烦做出的这首七言,据说,此七言,是他半生中,最得意的诗作。
只可惜,这样的诗,还是比不得那酒肆茶馆里说书先生口中的悲喜离合,醒木惊言,便是人间故事。
茶馆里,茶香氤氲,人不多,只有寥寥三人,这还是带上身披蓑衣的少年人,因为临近暮色,简镇的炊烟在雨中袅娜,台上的年近花甲的说书先生,一拍醒木,开口讲起大宋王朝太祖发迹之前的江湖草莽故事。
“还好,来得不算晚。”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刚卸下如同盔甲一般繁重的蓑衣,茶馆外便走进了一大一小两个人,连同着他们的油纸伞,也是一大一小。
收起油纸伞,伞下人的面目,就不再神秘。
是一个身着白衣,面目顶清秀却又不失棱角的少年,而他身边跟着的小的,是个如同雪团样白皙珠圆玉润的女孩,同样的一身白衣,只是,要比少年更惹人喜爱。
毕竟,在座的,都是男人,不,还有一位坐在角落里的女子,目光皆落在了少年身边的女孩身上。
少年名叫王意,而他身边的可爱女孩,不是他的妹妹。
尽管明显感受到了茶馆中诸人热切的目光,但是女孩的眼中,却只有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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