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寡妇咬狗一嘴毛 (第3/3页)
一天一夜,将他家中的麦子和地全部卖了换银钱,给各家补麦秸烧的损失,还有明月家鸡食盆子的银钱。剩下的钱留给他,赶出村去自生自灭吧。”
海大壮气嘘嘘的甩着袖子走了,平时被偷东西,和娘们们厮混,如今又烧了麦秸,汉子们对赵二狗早就恨之入骨,如拖死狗般将赵二狗拖到了祠堂门前,瑟缩的如同村里游晃的野狗。
村人们纷纷散了,有两个热心的妇人安慰性的劝慰了李月华和刘秀秀两句,李月华感激的向刘秀秀和明月点了点头,有了二人的证明,才保住了她的名节,此处非谈话时机,李月华满怀心事的先走了。
最高兴的要数刘氏了,为了名声写状子告县衙,这还是向阳村,甚至朝阳县有史以来第一人,如今含冤得雪,不仅赵二狗之事,就连以前的与韩林、海大壮、殷金的种种猜疑与闲话都如满天云彩般散了,刘氏成了彻底的贞节小妇人。
刘氏热情的向李成悦施了施脸,脸色兴奋得通红,“李捕快,民妇多谢您主持公道,也请您转达对成大人的谢意。”
李成悦心下狐疑,这里有成大人什么事儿啊,客气的回了人揖,“使不得,前几日得罪了明月姑娘,还请刘家妹子原谅则个......”
明月轻轻咳了一句,瞪了一眼李成悦,生怕李成悦将自己在牢中呆一宿之事告诉刘氏,转移话题道:“娘,李捕头公务繁忙,还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受理咱这等小案子,说得口干舌燥,不如让到家里喝碗水吧。”
李成悦迈着腿就要走过来,明月回头再次狠狠瞪了一眼,李成悦讪讪的抱了拳,向陪在一侧的海大壮和刘氏告了辞,连夜骑马回了朝阳县。
刘氏看着远去的汉子背影,狐疑的看着明月,“明月,李捕头帮了咱家这么大事儿,咋还让咱原谅呢?你去县上递状子的时候,他言语无状吗?怎没听你小叔提起过?”
明月脸一黑,不仅言语无状了,姓李的还出手打自己这个小萝莉了好吗?虽然,当时自己是“犯罪嫌疑人”。
不能向刘氏说明详情,明月只好讪然的牵着刘氏的手往家走,“娘,没有,你别瞎想,是我卖鸡的时候,李捕头巡街的时候看见了,追问我鸡脑袋哪里去了,这是捕快的通病,像查案一样,还要治我虐待动物罪,幸亏成大人明查,已经责罚过他了,还花了二十文钱买了咱的无头鸡。他这是职业病,得治。”
刘氏的嗔责的扯住明月,眉头皱成了波浪状,十分不悦,“明月,李捕头是咱家救命恩人,为人刚正不阿,一脸正色,咋能说他有病哩。”
明月连连称是,心中不以为然,在李家窗根儿,可没看出李成悦一丝一毫的刚正不阿、一脸正色来,那热汗流得像小河流,那呼吸喘的像台风,那身子抖的似血痊,那声音哑的似撕裂,完完全全一个未见过“世面”的小伙子一样......
看着刘氏维护有嘉的模样上,明月坏坏的想,这李捕快虽说不能做到“坐怀不乱”,但能做到“观战不语”,关键时刻还能出手相帮自己这种“弱势群体”,在这特权阶级的古代,也算是难得的好男人一枚,若是这李捕快没有家室,倒是可以成为后爹备胎二号人选,刘氏也算是嫁给了这古代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