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同住 (第2/3页)
流量。
成功者做一些事通常都是有理由的,比如鬣狗,鬣狗在善良的人看来,是协助警方,保护平民的一些人,也许用了一些不法手段,但可以理解,也在控制之内。在不善良的人看来,鬣狗是一种资源,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投资鬣狗对于富豪来说九牛一毛,一毛有可能帮助富豪赚到九牛,因为鬣狗具备经济学中稀缺资源原则,如果这种稀缺的资源没有一位成功者慧眼识珠注意到,那就要问问诸多成功人士都是怎么成功的。
又要说例子:A雇佣坏蛋偷走自己的油画,坏蛋拿走了赝品,保险公司并不知情,于是赔付了保险金,A麾下鬣狗在A的帮助下,抓住了坏蛋,不小心让坏蛋毁坏了赝品油画,于是保险公司就只能向坏蛋索赔。
桑尼肯定不是鬣狗,但是又可以说他是鬣狗,也许桑尼负责了鬣狗这部分。无论如何,桑尼绝对不是东唐鬣狗的幕后老板,老板是鬣狗,桑尼最多是狗腿。
那魏君呢?曹云感觉魏君和桑尼的地位应该差不多,最多是前腿和后腿的区别。
……
接下去桑尼很不当外人。他先到一家商场门口,从一位男子手上拿到了两个行李箱放到后备箱,直接将车开到了曹云的住所。
然后就开始争执。大概意思是:
曹云:二楼我的,一楼你的。
桑尼:二楼副卧我的,这样才可以保护你。
曹云:干脆一起睡?
桑尼:可以。
曹云:你赢了,条件,不许进卧室和去小阳台,私人领地。
桑尼:可以。
桑尼就这么住下来了。
……
桑尼和曹云同住的三天,一切都很正常,两人生活习惯有一些相同。比如都喜欢早上喝咖啡,晚上吃宵夜,渴了喝可乐,饿了吃汉堡等健康和不健康的生活饮食习惯。每当曹云去上班,桑尼如同司机一般送曹云到律师所,自己回家抱电脑宅着。曹云下班由魏君送到家。
三天时间,曹云已经知道桑尼的计划,这叫挑衅。明摆着我和魏君是曹云的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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