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 曹云之怒 (第2/3页)
已经动摇立场,并且最少答应释放三名人质。而警方不遵守双方决策结果,单方面进行了行动,导致七名人质随时可能遇害。
这录音显然是走叉提供给美国人的。
美国人也知道这是东唐,态度非常诚恳,恳求李龙以人命为重。这态度让李龙红脸,送走美国人之后,李龙沉默许久,愤怒的狠踹了一脚桌子。然后走叉的电话又来了。
“李局长,现在是最后通牒,你有三个小时考虑时间。三个小时之后,你没有下令销毁和鬣狗有关的证据与档案,我们将每小时送上一具尸体。”走叉道:“大丈夫敢作敢当,呵呵,李局长,你呢?你是大丈夫吗?”
李龙和走叉都没有详细说明档案内容细节,这不需要。李龙也可以虚以为蛇,明销毁,暗拷贝。但李龙必须要有糊弄过走叉的本事。就昨晚的情况来看,走叉对警方的行动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如果没有昨晚的事,走叉开的条件显然很出格,李龙必然不会答应。但昨晚是警方的错,那现在怎么办呢?
销毁所有档案和证据并非没有先例,在HK黑和东黑中都有一个叫洗白的东西。可以参考下HK电影江湖。某大佬决定收业,警方会配合大佬收业,前提是警方无法将大佬定罪。还有一种就是污点证人,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他们档案有可能被销毁。另外一种是卧底,大卧底。在卧底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做一些坏事,当他完成工作后,这部分和他有关的犯罪档案会被封存或者销毁。
什么?你做卧底不做一点坏事,还要人家相信你,服气你?以德服人吗?
李龙没有决定权,半个小时后,他前往检方大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个问题,不同意会杀人吗?
李龙回答:会。因为已经有三具尸体。
会议第二个问题:昨晚行动是错的吗?
李龙回答:没错,但因为我实力不如人家,所以错了。
第三个问题:有多少档案?
李龙回答:可以确定和鬣狗有关的案件一共十五起,大部分是暴力伤人,恐吓,威胁,劫持,窃听,非法持械等罪名,还有就是三名三脚猫人员遇害案的重特大案件。
珍妮的手出现在西斯后备箱,法理上不能确定是鬣狗干的,最大嫌疑人还是西斯。
参与会议的美国联络员道:“相比已经去世的人,我们更关心还活着的人质。”
检察长问:“司马落,你什么看法?”临时把司马落叫来开会,司马落虽然请大假,但他很得检察长的信任。
司马落道:“我内心很纠结。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肯定不能同意。同时也要考虑到如果我们同意了,将鬣狗洗白,那鬣狗将来会不会不再犯罪呢?或者是大大减少鬣狗公然犯罪的可能呢?既然我们现在无法覆灭鬣狗,事关七条人命,最主要是……我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检察长看李龙:“李局长,你正式上任局长之职不到两个月。如果选择答应鬣狗的要求,你很可能要为此买单。反过来说,我们有反对鬣狗要求的依据:必须维护法律尊严。所以这件事我建议由李局长你来决定。”
李龙:“我负责是应该的,昨晚行动是我个人英雄主义作祟。成则王,败则寇,这是很现实的社会铁律。但如果就这么答应鬣狗条件,我不服气。”
“你的意思呢?”
李龙:“我再和他谈,我们可以清除除走叉和鬣狗老板之外所有人之前的犯罪档案的记录。也就是说,鬣狗团伙成员以前干过什么,我们既往不咎,但是必须由走叉和鬣狗老板负责。”
检察长:“追首犯,放从犯。这招可以,还可以直接挑拨他们的关系。如果我们公开这件事,说不准会有被洗白的鬣狗愿意帮助我们咬死走叉。但问题是,他们会答应吗?”
李龙:“我认为会,走叉是一个骄傲不可一世的人。他甚至会喜欢我们的提议,享受这项挑战。”
检察长点头,问在座的人:“在法律上有什么问题吗?”
……
高山律师所。
曹云和云隐正在吃午饭,这是特别为他们弄的一份食物。原本高山杏作陪,询问很多问题,但是曹云和云隐两人一声不吭。魏君悄悄拉走了高山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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