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正式会谈

第十七章 正式会谈 (第2/3页)

,正常来说,邻居出医药费,或者可能会给予一些营养费之类的补偿。但是按照法律来说,因为狂犬病有最高20年的潜伏期,所以我可以要求邻居给我不菲的赔偿。前者只有几百块,后者有可能数万,甚至十数万。另外,还有公司裁员,是否存在歧视性的裁员?假设公司无法准确说明裁剪对象的必须性,那被裁剪对象可以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曹云:“通过一到两年的时间的努力,再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可以让高山律师所慢慢的浮现出来,我们也会吸收部分实习律师加入律师所,慢慢的壮大律师所的规模和名声。”

高山杏请教:“第二条路呢?”

曹云道:“搏一把,找一个必输的官司,找一个万人瞩目的官司,我们把官司打翻盘了,自然会有名气和声誉。第二条路优势很明显,快,能在一夜之间让律师所翻身。缺点是,此类案件很少,即使有,翻盘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高山杏想了好一会:“在我印象中似乎没有这样的案件。”

“这可能是你不了解记者。我打个比方,有人在路上摔跤了,这种事不应该成为新闻,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假设今天所有人都没有摔跤,也没有任何比摔跤更吸引眼球的新闻,那么这人在路上摔跤就会成为今天最大的新闻。法律,特别是刑事案件有一批忠实的粉丝,因为粉丝的存在,记者也自然存在。三天内没有可以报道的案件,没关系,可以抄抄旧案,找被害人家属做个访问,找司法部门进行了解。”

曹云道:“但是如果三十天之内都没有吸引粉丝眼球的新闻,那就是记者的不对了。这时候记者必然会炒作一个案件,努力的让大家把目光集中到这个案件上。我再打个比方,娱乐圈有一位著名歌手结婚,本来可以让记者炒作上十天半个月。但是万万没想到,同时有一位同级别的演员被逮捕了。这样一来,歌手自然就退居二线,歌手原本应该获得的一万字的新闻,最后只剩下一千字。”

曹云见高山杏还是不太明白,继续道:“人们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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