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节 军犬 (第2/3页)
全,所以远离这个区域。但是现在,已经从原先的“逃跑”,升级为“逃命”。
眼下已经谈不上其他什么,四个人都全力逃跑。
虽然知道敌人有狗,但是眼下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唯有加快速度,指望能甩掉追兵。
在森林里,只要距离拉得足够远,狗也不是万能的。别的不说,很多植物都有着气味,会刺激和干扰狗的嗅觉。
四个人迅速形成了三个梯队。张上校和小彬在前头,陆五跟在后面,汤玛士则跑在最后。之所以形成这样的队伍,汤玛士跑在最后并不是他为人高尚,有意的断后掩护同伴,而是由前进速度差异自然而然形成的。
没错,虽然汤玛士个子最高,腿也最长,但是他确实是跑的最慢的那一个。
张上校和小彬跑的最快,虽然张上校受伤,跑的时候需要搀扶以借力,但是他们两个跑的却要比汤玛士快上许多。这不是因为汤玛士体力不行,而是受到地形的影响。
这里的森林其实并不茂密(以热带森林的标准而言),但是哪怕并不茂密的森林,对于闯入者也是极大的妨碍。各种灌木、藤蔓、石头、软土、陡坡或者树木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地形。所以尽管是一路向前跑,但是这个跑步和在操场上进行无障碍的中长跑是完全不同的。
在这种地方跑步,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张上校和小彬虽然受伤行动不便,但是他们已经在这种热带丛林里走了足够长的路,以至于已经天然掌握了在其中快速奔跑的种种诀窍。所以汤玛士尽管很努力的向前,但是他却没办法追上而且累得气喘吁吁。
陆五则在中间,速度既不快也不慢。陆五现在也开始觉得事情大条了,因为这地方在打仗,他这种游客来的很不是时候。他虽然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危险(客观上来说,虽然军阀没有杀游客的必要,不过这也是说不准的事情。),但是要是被抓住的话,恐怕会有很多麻烦。特别是他的随身一堆证件,万一丢失可就是大问题了。
更别说他身上的诅咒,要是被扣留的话会很麻烦。那些金灿灿的神能什么,估计会第一时间被人拿走吧?地球上应该没有这玩意。
“陆五,”身后的汤玛士气喘吁吁的追近过来,“要不要帮忙。”
现在,陆五可以确定这个洋鬼子记者真的不是伪装的。汤玛士并未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陆五跑的比他快。当然,他更加没有注意到的是陆五的呼吸依然平静——对于全速逃命的人来说,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也许正是因为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汤玛士压根就没察觉到这一点,甚至连朝这个方向考虑一下都没有。
“那个,他们居然没跟丢呢!”跑在最前面的小彬回头看到了后面两个人。前面说过,由于技术方面的问题,所以此时虽然他跑在最前面,却也还留有余力。虽然因为距离的缘故,他看不出陆五身上那完全不正常的呼吸,却也能看出汤玛士已经是全力以赴在跑,而陆五的速度则明显留有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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